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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可转债大宗交易价格

日期:2023-10-16 11:20:18作者:人气:1

导读:大家好!针对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的知识,我知道有很多人存在一些疑问。因此我会在本次分享中向大家传授一些关于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的核心概念和实践经验,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

大家好!针对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的知识,我知道有很多人存在一些疑问。因此我会在本次分享中向大家传授一些关于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的核心概念和实践经验,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

  1. 求2010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交易重点!!!!!!!! 急急急! 务必要重点,本人非常想过!
  2.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06
  3. 证券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角色
  4. 什么是监事转让股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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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06

1月4日 新上证综指正式推出

15日 证券技术大厦结构封顶 2月6日 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7日 股改取得重大进展,股改公司市值占沪市总市值过半

2月 协助指数公司发布中证流通指数 3月 2日 资产支持证券在大宗交易系统调整为在全天交易时间转让

27日 新机房一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4月 第三代监察系统项目进入开发实施阶段

12-14日 耿亮理事长赴台湾出席第25届亚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联合会(aosef)年会。

13日 上证180etf正式成立,首发规模10.73亿元 5月8日 国债新质押式回购上市

12日 本所发布《股票上市规则》第5次修订稿,为《证券法》修订后的首次修订

15日 本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8日 上证180etf上市

23日 终止天同证券本所会员理事单位资格

25日 长江电力认股权证在本所挂牌上市,这是《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沪深证券市场第一个公司权证,也是本所暂停一年多后恢复融资功能 5月 首次公开发布本所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

6月5日 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5-8日 耿亮理事长赴香港出席第31届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年会。

17日 沪市第一家完成股改的公司--三一重工安排有限条件流通股上市

23日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而暂停新股上市一年后首家新股--大同煤业上市 7月5日 中国银行a股在本所上市,募集资金200亿元

5日 本所开发的中国基金信息分类获得xbrl国际认证

18日 本所信息公司level--2行情正式对外发布

18-27日 本所举办以“走进新一代”为主题的新一代交易系统全国巡回推介活动

28日 信息公司商业网站建设项目启动 8月9日 封闭式基金“基金兴业”终止上市交易,转为华夏平稳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这是本所挂牌的封闭式基金首只顺利实现“封转开”

15日 为抑制过度投机,本所限制了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上海江苏路营业部一客户证券账户的“宝钢权证”交易,这是本所首次采取限制客户证券账户交易的处罚措施

30日 宝钢股份认购权证到期行权,首只股改权证如期结束交易 9月8日 由本所等五家交易所联合出资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挂牌

18-22日 协助中国证监会主办“国际证监会组织新兴市场委员会会议”

20日 本所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蒙特利尔交易所、泛欧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10月 9日 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标记

15-17日 理事长赴巴西出席第46届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会员大会和年会。本所当选wfe董事会成员,耿亮理事长为wfe董事。

23日 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27日 中国工商银行a股上市,募集资金466亿,为本所开业以来最大的一次筹资活动。该公司股票也第一次实现了a h股同步、同价发行、上市。 11月8日 证券大厦新机房全面完工并正式启用

14日 为防范风险,提示市场理性投资,本所首次对权证采取盘中停牌监管举措,对“武钢jtp1”采取了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17日 上证红利etf正式成立,首发规模22.23亿元

29日 马钢股份认股权证及其公司债在本所挂牌上市,这是沪深证券市场第一只由“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来的公司权证和公司债 12月9日 本所举办“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国际研讨会”

19日 本所“公众咨询服务热线”揭牌

28日 本所举办“‘两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证券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角色

投融资市场 优化资源配置

什么是监事转让股份限制

是指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对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份转让限制有以下规定。

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怎么注销监事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制度有哪些

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和可转债大宗交易规则的介绍已经告一段落,希望你能从中获取你所需的信息。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更多的了解,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我们会继续发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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